出口货物退货提醒: 虽然《关税条例》第四十三条和《税收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七条要求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一年内退还,但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。经海关核实后,原出口货物不征收进口税和进口环节。因此,海关应当自出口放行之日起一年内,因质量、规格、型号以外的原因,依法征税。但由于规格型号不正确,基本无法核实,海关退货时不会接受不正确的型号规格,免税退货政策。因此,只接受产品质量问题。如果只考虑退货,希望能帮到你。
退货/维护出口免税政策常见问题:
1)注意外包装安全和木包装消毒(IPPC)。
2)注意港口的合理化。一是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进口港口.,但是上海一定是个不错的选择,希望能搞清楚。
3)如果产品都是化工原料,所有条件都符合规定,记申请危险品。如果没有不符合要求的报告,很难打电话询问细节。
4)一和港口会带来舱租柜租赁。同时要注意免箱期,争取申请14-21天免箱期。
5)进口材料以出口材料为原则。(部分退货和再包装也可能)
6)如果有带A的代码,注意与所在地确定,是否做所在地报关检查,检查教师结局。否则,你可能会受到惩罚。
扫一扫加好友
微信公众号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号金桥国际商业广场6座
联系人:张玉婧
邮箱:joanna995@vanhang.cn